着转圈,供人审视亵玩。
还好只是梦。
费仲心想,店铺伙计已把串好的手链用木盘托着,呈到他跟前。
“串好了,女孩一定喜
的。”
手链静静地躺在布上,
光溢彩。
费仲伸手攫在手心。
“嗯。”
他咙里
一个
混的音节,算是回应。
同时,他另一只手已探怀中摸
一把磨损的贝币,丢在伙计托着的木盘上。
哗哗脆响,钱币在木台上弹动,数量远超工钱百倍。
伙计的睛瞬间瞪圆了,嘴巴张着,忘了
谢。
等他抬起,费仲已经转
消失在闹市中了。
…
如果不是在闹市,恐惹人注目,费仲恨不得立刻化
飞鸟,直接飞到微王府去。
三年前,先帝驾崩的消息传遍全天,也传到了他蛰伏的穷乡僻壤。
“费先生,你听说了吗?新登基的是位女君!”
一个旧日朋友特地来告诉他这个消息,“和先帝不同,新君用人不拘一格,她现在正在招揽天能人异士!不看
生,不讲门第,只要真有本事,她都肯用!你这
本事何不再去碰碰运气?”
费仲闻言只是撩起:“朝歌?我再不去了。”
他话音刚落,一个瘦小的影从厨房门帘后怯生生地探
。
那是他的女儿,乳名就叫小妹。
彼时,小妹穿着打满补丁的布衣裳,一张圆乎乎的小脸沾着灶膛的尘灰,唯有
睛清亮得如同林间初生的小鹿,盛满了不谙世事的好奇。
她问:“爹,你要去朝歌?我能跟你一起去看看吗?我听说朝歌好大好闹,什么都有。”
……
费仲最终还是带着小妹去了朝歌。
尽广招贤才的诏令传遍天
,但那巍峨王座也依然在云巅之上,遥不可及。
费仲四钻营,却
碰
。
他那的本事,在权贵
中,依然是旁门左
。
而他手里的微薄钱财,在繁华王都里,更是如同烈日的
滴,迅速蒸发殆尽了。
当微王府采买侍女的消息传来时,费仲毫不犹豫将小妹送了去。
他的女儿可,漂亮,懂事,一定会被选中。
而微王殷启,是女君的兄长,他向来风评不错,小妹应该可以吃饱穿。
果然,采买官给了他一大笔钱,他又用这笔钱贿赂了王里的近侍,才得以见到女君,献上浑
技艺。
女君封他“暗行御史”,让他监视朝歌群臣动向。
这是个见不得光的差事,甚至都不算是个官,更没几个人认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