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到了大量的储蓄存款,也使得这家银
行的规模迅速膨胀起来,到目前为止,这家银行投到所谓“财政投
资计划”中的资金,已经
达近四十兆日元。
现如今,“财政投资计划”的主要投资方向,就是日本的国债,
大藏省左手发行国债,右手再把它买回来,使得日本在经济低迷的
况,国债仍旧不愁买家,因为最大的买家就是他自己。
除了购买国债之外,“财政投资计划”的受益者主要还有两家
,一家是路公团,另一个则是国有铁路公司。
照
北所看到的资料显示,到目前为止,
路公团掌握的运
营资金为四兆五千亿日元,但其负债总量已经达十五兆日元,国有
铁路公司掌握的运营资金为五兆四千万日元,负债总量为二十兆日元。换句话说,这两家国有的企业,实际早就资不抵债了。
国有铁路公司掌握着日本全的铁路
线,它竟然能经营到这种
程度,真是令人惊讶。
当然,更值得惊讶的是路公团,这家企业掌握着全日本所有的
收费公路、速公路以及
速公路沿线的服务区,有如此优质的资源
,它竟然赔成这样了。
这些钱怎么赔的?赤本提供的这些资料中自然不会有,不过,穿
越而来的北却是非常清楚,这一切都源自于日本政治经济
制中
一个很特殊的存在:“特殊法人”。
第三十三章金钱的烂泥潭
对特殊法人的定义是:因公共利益或国家政
策的需要,基于特别法律设立的法人。实际上,就是一些设立在国家
机关名的国营企事业机构。
这些机构在日本战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,
对日本经济的腾飞
了重要贡献,但是,到了六七十年代之后,它们却成了滋养腐败的
烂泥塘。
这些企业从国家的财政中获取拨款,运作经营,其领导职务绝大
分都由省厅
门以及地方行政长官退休后担任,他们领着超
的薪
,却把这些机构当作了养老的地方。
前世,北参与大藏省丑闻调查的时候,查阅过
路公团的档
案,当时的资料显示,路公团之
有若
个特殊法人,比如:东日
本速
路株式会社、中日本
速
路株式会社、西日本
速
路株
式会社、首都速
路株式会社、阪神
速
路株式会社、
速
路
设施协会等等等等。
在这其中,速
路设施协会是个不动产租赁
门,它掌握着日
本大量的速公路服务区、停车场、垄断
的电话服务、
速区的播
音电台、速路两侧的
立架广告牌等等等等。
而速
路设施协会又将这些盈利设施、不动产,分包给了
属
的103家运营企业,而这些运营企业都是私营的,它们的拥有者,
大分都是来自于国土交通省、大藏省、
路公团的退休官僚。
这103家运营企业,每年的营业额总计超过5500亿日元,但每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