谢凤西仰着脸,似乎也正在看她。
然后就在这个时候,只剩一个壳
的陆家垮了。
这个冤家死对年纪轻轻,却是北城最有名的男人,他比她小几岁,小时候王府还在的时候,他的祖父常带着他来王府。谢凤西的模样打小就
奇的漂亮,但他的
却是不折不扣的混
,……后来……他倒是住
了顺王府,可她再不是什么格格了。
金书瑶一一个
,明书把人带到了老太太的面前,老太太大怒,金书瑶说她不在乎名分,只想留在陆明书
边。
比起明珠这个无人庇佑的,金书瑶很是幸运,父兄俱在,从小过着衣无忧锦衣华服的生活,她崇拜西方生活,喜
穿着洋裙
跟鞋,一直是令人瞩目的存在。
金书瑶的父兄因为大烟败光了家业,她留学一半几经周折,再遇上陆明书之后,跟他回了北城。
“几乎是捐了大半个家,金老板真是令人刮目相看,”谢凤西叠起了双
,那双军靴就那么放肆地对着她,“却不知
金老板捐的是陆家的
家,还是金老板的
家,你这么
,陆明
其实她有累了,这么多年,一直奋不顾
地往前走,她真的累了。
陆明书说不能放任她不,要照顾她。
陆明书为了她千金一掷,疯狂地追求,两个人几乎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。
明珠把陆兴打发走了,对完名目,让车队先走,她坐在商会二楼上的阳台上喝茶。
可事实证明,多年的陪伴和追随,什么都不是。
金明珠全力支持陆明书再去读书,结果,他遇见了金书瑶,并且把她带了回来。
明珠追上了他,陪着他度过了那段伤心的日,并且从白手起家,将陆家变成了北城首富。
年轻的男人一军装,就站在一辆老爷车前,那颀长的
姿就算站在人
当中,也十分扎
。
明珠还记得,那日她特地去车站接陆明书,结果接到了一对。
她几乎已经快忘记了还有金书瑶这个人。
金明珠这间办公室的门开着,年轻的男人一边走,一边扯掉了手套,他似是漫不经心地瞥着她,走近了,随手将手套扔在了桌上面,径自坐在了对面。
他的。
阳光洋洋洒洒地落在她肩上,明珠一手拿着茶碗,低,茶香四溢。
谢家如日中天,曾经的顺王府已经变成了帅府,谢凤西这个少帅,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开始,总是与她作对,金明珠
帘微动,只一瞬间没有看他,再回眸时候就不见了他踪影,楼
只剩
了那辆老爷车。
债主们纷纷登门,陆家老爷受不住打击一病不起,陆家变成了个破落
,婚事当然没成,金书瑶抛
陆明书留学去了,陆明书一时想不开,离家
走了。
她虽然从商多年,但是骨里的傲气还在,品茶先品
,观其
闻其香,这才是喝茶之
,正是低着
帘,余光当中瞥见楼
一
的
影。
很快,谢凤西上了楼。
陆家这门亲,是阿玛活着的时候定来的,听说那时候王府还兴着,俩家是世交,后来阿玛死了,陆家对这门亲事不提不念的,陆明书也有了心上人。
不巧,他的心上人也是个格格,后来也改姓金的。
金明珠心中烦闷,这就离开了陆家。